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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高雄地院。(圖/Google Map)

怎麼會有這種噁爛親父?高雄市有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狼父,自從女兒升上高一後,就以「了解彼此身體」為藉口,強壓上床脫衣猥褻,甚至拿情趣用品性侵,並拍照儲存欣賞。日前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、性侵少女等罪判狼父18年徒刑。

▼(示意圖/pixaba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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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判決指出狼父從2016年4月女兒升上高一開始,就以加強父女關係、多了解彼此身體為由,帶到住處隔壁的祖父房內,把女兒壓制在床上,伸狼爪脫衣猥褻,完全不顧女兒奮力抗拒,甚至在同年6月,他企圖再次猥褻女兒遭拒,居然當場斷了理智線,出拳毆傷女兒右眉導致瘀青,相當凶殘。

更誇張的還不只如此,狼父多次趁老婆不在家的時候性侵女兒,有至少3次使用情趣用品性侵,還拿出手機拍裸照收藏到雲端硬碟,手段變態至極,最後女兒實在忍無可忍,親口告訴母親自己被父親侵犯的種種,崩潰報警提告。

在法院審理期間,狼父起初否認對女兒的所作所為,後來才坦承犯行,讓法官看了直搖頭,認為被告身為被害人生父,應當給與快樂無憂的少年生活,卻因為自己的性衝動違反倫常,對被害人造成無法抹滅的傷痛,俱無足憫,最後依強制猥褻、性侵少女等罪判狼父18年。

※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※



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A2%A9%E5%A3%AB%E7%8B%BC%E7%88%B6-%E6%83%85%E8%B6%A3%E7%94%A8%E5%93%81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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